北平的徐大总统,也就发了篇不痛不痒的电文,让依法行事、保持克制。
这世道,看来真是谁拳头硬,谁说了算。”
赵掌柜摆摆手:“咱们小民,不懂那些大道理。
就盼着别再打仗,能安安稳稳做点小买卖,挣口饭吃。
吴高官贴的安民告示上说了,要兴修水利,奖励工商,整顿学堂。
山西人不是答应给钱给机器帮忙吗?
要是真能兑现,这开封城,说不定还真能变变样子。”
三人一时沉默,各自品着茶。
窗外,开封街市已恢复了往日的喧嚣,贩夫走卒吆喝声不断,偶尔有穿着崭新灰蓝军服的士兵三人一队整齐走过,步伐沉稳。
鼓楼那边,晋兴银行的招牌在阳光下很是醒目,有人进进出出。
战争的阴霾和血腥的记忆尚未完全散去,但一种新的、带着山西烙印的秩序,已然在这座古城中迅速生根,并开始影响着普通人的日常生活。
从惊惧到观望,再到些许的期待,开封百姓的心态,在短短七日内,经历了一场无声却深刻的嬗变。
未来如何,无人知晓,但至少,眼前似乎出现了一条不同于以往战乱循环的、模糊的新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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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省高等特别法庭,这一日戒备森严。
旁听席被挤得满满当当,几乎要溢出门口。
除了前排预留的官员、本地有名望的士绅代表席位,以及中间区域那些拿着笔记本、神色专注的记者,后面及两侧乌压压一片,全是寻常的开封市民面孔。
他们是按照街道、行业被抽签或推荐来见证的普通百姓——拉黄包车的、粮店的伙计、茶馆的掌柜、学校的教员,甚至有几个胆大的家庭妇女。
每个人脸上都混杂着强烈的好奇、难以抑制的紧张。
在过去,像刘成久、孙宝昌这样手握重兵、盘踞一方的大师长、省府高官,一旦倒台,下场无非几种:
要么被对头军队秘密处决,尸首不知扔在哪个乱葬岗;
要么在混乱中被不明身份的枪手打死;
好一点的,是被押到某个不为人知的地方军法从事,结果如何全凭上头一句话。
老百姓或许能从街头巷尾的流言和几天后贴出的、语焉不详的布告中猜测一二,但何曾有机会亲眼看见这些昔日威风凛凛、甚至能决定一城生计的大人物,被押到一个大家都能进来的地方,当着这么多人的面,被一条条地数落罪名、出示证据、甚至允许他们自己开口辩解?
正是今日这“公开、公正、公平”的传闻,像磁石一样吸引了无数好奇的目光。
人们想亲眼验证,这世道是不是真的开始讲规矩了?
这场审判,对于开封市民而言,已不仅仅是一场对旧权贵的清算,更是一次对新秩序的窥探和检验。
空气中弥漫着一种压抑的兴奋,仿佛在等待一场大戏的开幕。
被告席上,站着以原第一师师长刘成久、第二师师长孙宝昌为首的二十余名军官及数名涉事官员。
他们早已没了往日的跋扈,面色灰败,眼神躲闪,有些人的军服上还带着挣扎时留下的皱痕污渍。
他们面对的是依据新近颁布(试行)的《河南省暂行惩治贪污渎职及危害地方治安条例》以及相关军事法规,提起的行政诉讼与军事纪律诉讼。
这是河南进入新体系下,第一次尝试用成文法条来审判高级军政官员。
审判长由一位从山西借调来的资深法官担任,副审判长及审判员中则有河南本地推事。
检察官席上,同样由晋豫双方人员组成。
审判长敲响法槌,宣布庭审开始。
整个大厅瞬间鸦雀无声,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检察官席。
首席检察官(借调自山西的中年人)起身,向审判席微微躬身,然后面向法庭,声音清晰而平稳地宣读:
“河南省高等特别法庭检察处,现对被告人刘成久、孙宝昌等提起公诉。”
他首先看向刘成久:“被告人刘成久,原任河南陆军第一师师长。
经侦查证实,你在任职期间,严重违背军人保境安民之基本职责,自民国十一年三月起,多次通过秘密渠道,与直系军阀吴佩孚所部进行非法联络。”
检察官拿起一份文件:“你接受了来自吴佩孚部提供的、总计大洋五万六千元的贿赂款项,有银行汇票底单及你亲笔签收的收条为证。
作为交换,你向对方承诺,一旦直系武装力量对河南采取军事行动,你统率的第一师将主动放弃防区,或按兵不动,消极避战,甚至伺机倒戈。
此举,已然构成对我河南省防务安全的极端危害。”
他顿了顿,加重语气:“你的行为,已明确触犯了新颁布的《河南省军事刑法》第十七条擅通外敌、危害国防罪,以及《河南省暂行治安条例》第九条勾结

